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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办理程序及期限 
2006-12-08 09:09  文章来源:汉阴县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,申报立项经所地县区经济贸易局初审后向安康市商务局提出申请。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,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,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后,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陕西省商务厅,由商务厅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。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,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,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,延长10个工作日,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通知申请人。
 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  1、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,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;
  2、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;
  3、加油站的设计、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;
  4、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、消防安全、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;
  5、具备成品油检验、计量、储存、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;
  6、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(船),除符合上述规定外,还应当符合港口、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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