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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工作程序及期限
2007-03-03 14:10 文章来源:
汉阴县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
摘编
内容分类:
政策
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经营者在设区、县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表,了解填表事项和需提供的其他材料;
(二)经营者提交备案登记表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;
(三)设区、县商务主管部门经审查后符合规定要求的,在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印章;
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供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,在《登记表》上加盖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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